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
发布时间:2017年09月08日
1、抢救工作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,重大抢救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,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,严肃认真,分工协作,动作快捷。
2、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、治疗、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、迅速予以解决。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,要求准确、清晰、扼要、完整,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,因抢救过程中,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,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,并加以注明。
3、抢救过程中,医护要密切合作,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述一遍,无误后方可执行。
4、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、输液输血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,以便查对。
5、抢救药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,清理补充,保持整齐清洁。
6、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,应电话通知医务科并及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,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,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。
7、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