术前病例讨论制度
发布时间:2017年09月08日
1、对重大、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,必须进行术前讨论。
2、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,手术医师、麻醉师、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。
3、提出术前诊断或拟似诊断,手术指征,订出手术方案、术中应注意探查的脏器或组织,病灶存在的可能及部位,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、应对措施、术后观察事项、护理要求等。
4、讨论情况记入病历。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。
5、还应记录参加讨论者的姓名、专业技术职务、讨论日期、记录者签名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