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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荣誉】市第八医院荣获“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2023年08月28日

【荣誉】市第八医院荣获“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 

近日,包头市第八医院被包头市委宣传部、统战部、民委命名表彰为“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。

长期以来,包头市第八医院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,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牢牢把握“中华民族一家亲、同心共筑中国梦”的总目标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党中央、自治区党委、市委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。

把加强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础点。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,加强对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,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、民族法制宣传周、民族政策宣传月等活动,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,加大宣传力度,教育引导各民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国家观、历史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、宗教观,推动民族理论政策入脑入心。

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坚持以患者为中心,持续改善医疗服务,提高医疗技术水平,增强服务能力,优化就诊流程,规范诊疗行为,在诊疗过程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,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。

把深化基层服务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着力点。结合当前民族工作重点任务和医院工作实际,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“下基层、进科室”。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干部职工,在发展党员、职称评聘、干部职务调整等工作中适当向少数民族干部职工提供政策倾斜。深入农村、社区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义诊活动和免费送医送药活动,发放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册,通过座谈、走访等形式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,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推进民族团结进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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